科恒股份:控股子公司诉讼一审判决 对方或付 3719.11 万元
科恒股份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浩能起诉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重庆鈊渝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和质保金 3654.50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超 64.61 万元)。因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此外,深圳浩能另一诉讼已撤诉结案,将转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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