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扩大智能商品消费、赋能服务消费、创新消费场景为重点,以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为路径,提出 5 方面 17 条举措。
一是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扩大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家居、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产品消费。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首展,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活动。
二是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推动人工智能与居家、养老、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和教育教学等服务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加快智能产品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和教学课堂等场景应用验证和迭代升级,创新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更好赋能服务消费。
三是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在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加快商业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发展智能零售、智慧商圈,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电子商务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等全场景全流程。
四是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和体验中心。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模式创新。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应用指南,开展典型案例遴选,建设消费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落地应用。组织“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技术企业与商业企业供需匹配。
五是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应用。完善人工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健全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加强消费者保护。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举措,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加快培育消费新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市场监管总局)
《实施意见》以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扩大智能商品消费、赋能服务消费、创新消费场景为重点,以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为路径,提出 5 方面 17 条举措。
一是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扩大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家居、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产品消费。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首展,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活动。
二是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推动人工智能与居家、养老、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和教育教学等服务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加快智能产品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和教学课堂等场景应用验证和迭代升级,创新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更好赋能服务消费。
三是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促进人工智能在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加快商业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发展智能零售、智慧商圈,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电子商务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等全场景全流程。
四是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和体验中心。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模式创新。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应用指南,开展典型案例遴选,建设消费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落地应用。组织“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技术企业与商业企业供需匹配。
五是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应用。完善人工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健全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加强消费者保护。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举措,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加快培育消费新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