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致行动人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被出具警示函
鄂尔多斯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天定(香港)有限公司、BEST MOULD LIMITED、WISE STATE LIMITED 三家公司从 2010 年开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B 股股份,上述三家公司与羊绒集团及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未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 2024 年 10 月 1 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相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鄂尔多斯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天定(香港)有限公司、BEST MOULD LIMITED、WISE STATE LIMITED 三家公司从 2010 年开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B 股股份,上述三家公司与羊绒集团及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未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 2024 年 10 月 1 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相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