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
根据《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印发《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同时,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印发《网络安全标识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 TC260-PG-2026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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