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按规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外贴息
金十数据 6 月 18 日讯,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支持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在中央财政 1.5 个百分点贴息基础上,按规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外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贷款,按年利率 1.5%给予不超过 1 年的省级财政贴息,单个企业实施的多个技术改造或设备更新贷款可归并后集中申报,单个企业每年获得省级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推动银行主动申领贴息资金,并及时向企业发放,降低企业设备更新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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