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慢报
17 小时前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一审宣判
2026 年 6 月 25 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刘留、曹琰、朱帮夫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对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曹琰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朱帮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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