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启高一审获刑九年
6 月 25 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启高受贿案,对被告人熊启高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查扣在案的熊启高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0 年至 2022 年,被告人熊启高利用担任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业务推广、用地审批、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514 万余元,其中 1009 万元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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