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禁止社会团体设立四类分支机构
民政部日前发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8 月 1 日起施行。新规要求,社会团体禁止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姓氏宗亲分支机构、会员明显重合的分支机构以及名称、业务范围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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