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阿塞拜疆共和国食品安全局(以下称阿方)关于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进口。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