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姜晔、马洪广操纵鲜苹果 2404 期货合约行为罚没 336 万元
据证监会 7 月 3 日消息,证监会对姜晔、马洪广操纵鲜苹果 2404 期货合约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证监会认为,姜晔、马洪广违反《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述的操纵期货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姜晔、马洪广违法所得 360031.87 元,其中姜晔承担 360031.87 元,马洪广承担 0 元;并处以 3000000 元的罚款,其中姜晔承担 1500000 元,马洪广承担 1500000 元。(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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