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 7 月 3 日联合发布公告,鉴于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依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据介绍,接管期限自 2026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2 日止,为期 1 年。接管后,武汉众邦银行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个人存款方面,对个人存款本息全额保障,不受影响。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方面,根据保障方案予以保障。接管后的新增存款和同业负债本息全额保障,不受影响。(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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