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鼓励 A 股上市公司赴港“二次上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东莞市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八大工程”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强直接融资支持。建立企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鼓励 A 股上市公司赴港“二次上市”。广泛开展融资对接活动,打通上市公司、优质拟上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风投创投机构、银行的融资桥梁,提供股权资本、信贷资金等多样化金融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上市龙头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以及其他长中短期企业债,探索引导企业发行科创债、绿色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品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