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龙大:2026 年 7 月 9 日启动预重整,持续生产经营
ST 龙大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公司将履行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审慎决定经营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的义务。现有管理团队将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