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不超 50 亿元
京能电力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向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乌兰察布京大 1500MW“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十堰热电 4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京能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且不高于 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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