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 2026 年赴香港、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启动承销团招募
深圳市财政局发布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深圳市政府计划 2026 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组建 2026 年深圳市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以下简称香港承销团)和在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以下简称澳门承销团)。 香港承销团负责面向全球投资者承销深圳市 2026 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相关权利义务,适用于深圳市 2026 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适用于深圳市在其他区域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澳门承销团负责面向全球投资者承销深圳市 2026 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相关权利义务,适用于深圳市 2026 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适用于深圳市在其他区域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请有意向担任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前将加盖公章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申请资料文件 PDF 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发行规模:在香港不超过 40 亿元、在澳门不超过 10 亿元。 发行年期:2 至 10 年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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