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拟调整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机制
中国人寿公告称,公司、江苏基金及财产险公司拟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与国寿江苏公司签订《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机制从按单一投资项目分配调整为按整体分配。调整后,普通合伙人基于整体收益获超额收益,超额收益 20%归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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