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慢报
2 小时前
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成立
7 月 31 日零时,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成立,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同步生效,该条例为特区政府在皇岗口岸设立港方口岸区,以及在港方口岸区依法实施管辖提供法律基础。为配合港方口岸区作为禁区的管理、指定羁留设施、交通及运输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动无线电通讯服务等事宜,香港特区政府还制定了 6 项附属法例。该 6 项附属法例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同步生效。(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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