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合理设置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 22 条措施。《实施意见》明确,提升董事会等运行质效。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重大决策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决策主体作用。结合机构定位、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从业经历、专业专长、性别年龄等因素,优化董事会结构,明晰董事会职责。合理设置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要求。董事要忠实勤勉履职,对金融机构、职工和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负责。强化董事履职保障和履职评价。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