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转让 25.53%股份,总对价 5.8 亿元
浙江黎明公告,控股股东黎明投资的一致行动人佶恒投资拟将所持公司 3015.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3%)协议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郑晓敏女士,转让价格 15.47 元/股,对价 4.67 亿元;另将所持 734.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协议转让给上海皋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皋颐凯华润蕾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价格 15.47 元/股,对价 1.14 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66.48%股权,不涉及控制权变更,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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