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答记者问
问:《规划》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方案》作为附件一并印发,请介绍一下“十五五”时期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总体考虑?

答: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具有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效益。为加快推进煤层气勘探开发、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按照既往工作惯例,专门编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规划附件。《方案》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动煤层气产业基地增产提效,持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方式创新,积极构建瓦斯利用与甲烷控排协同推进局面,为煤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能源强国目标实现。《方案》提出,到 2030 年,煤层气产量 260 亿立方米,瓦斯利用量 65 亿立方米。

《方案》提出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在煤层气勘探开发方面,推动沁水盆地煤层气产业基地稳产增产,推进鄂尔多斯盆地东部煤层气产业基地快速上产,加快新疆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积极拓展其他资源开发区域。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方面,深化煤炭与煤矿瓦斯共采,强化煤矿瓦斯全浓度利用,稳步推进煤炭行业甲烷控排。在产业科技创新方面,加强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攻关,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技术攻关,完善科技创新协同推进机制。在煤层气外输管网建设方面,衔接天然气“全国一张网”规划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各区域煤层气输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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