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南新:因信息披露违规等,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金十数据 8 月 13 日讯,ST 南新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21 年公司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1 年营业收入 525.63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0.77%;虚增 2021 年利润总额 157.32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 0.71%;虚减 2022 年利润总额 157.32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 2.13%。2024 年公司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4 年营业收入 1,156.33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4.39%。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杨文逊、胡新保、张世喜和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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