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以上且年增长 20%以上的脑机接口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助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脑机接口产学研联动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 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高地。加快构建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新型材料研发制造、温州临床应用示范、嘉兴关键零部件制造、绍兴芯片先进制造及封装测试为支撑的“一核四基地”脑机接口产业布局。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梯次培育初创型、成长型、领军型脑机接口企业,给予产品研发、人才引进、金融供给等方面组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以上且年增长 20%以上的脑机接口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助。 支持产业化落地。支持脑机接口产业化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等。鼓励脑机接口创新项目申报新兴产业强链补链、未来产业先导区攻坚任务、首台(套)产品等项目,并按规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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