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今日(17 日)发布《广州市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为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化集聚发展,《征求意见稿》对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开源生态培育作出相应规定。其中,投融资支持层面,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重点支持本市人工智能初创型高成长性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应当以社会资本放大作用、产业带动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基金投资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市场尽职调查到位、决策程序合规、项目运行跟踪及时且未谋取个人利益的,按照规定不作负面评价,打消国有资本投资顾虑。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