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拟议规则包含两项针对 1933 年《证券法》注册要求的豁免条款,专门适用于部分涉及加密资产的投资合约。第一项为一次性豁免,允许四年期限内开展最高 500 万美元的发行活动。第二项豁免将允许每 12 个月内开展最高 7500 万美元的发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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