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因 2023 年、2025 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金十数据 8 月 19 日讯,辉丰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 2023 年半年报、三季报及 2025 年一季报、半年度、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时任总经理张晓波、时任财务负责人周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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