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贷款补贴
金十数据 8 月 20 日讯,8 月 20 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贷款补贴。在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居民家庭在本市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 1 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向购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总额的 1%计算,单套住房最高补贴 5 万元;补贴总金额 2 亿元,用完即止。
金十数据 8 月 20 日讯,8 月 20 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贷款补贴。在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居民家庭在本市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 1 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向购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总额的 1%计算,单套住房最高补贴 5 万元;补贴总金额 2 亿元,用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