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针对 5 省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于 8 月 25 日 13 时针对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青海等省(自治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指导督促地方水利部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滚动加密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科学精细调度防洪工程,突出抓好水库和淤地坝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及时提请地方政府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和危险区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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