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 1.49%股份
华厦眼科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573.125 万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总股本比例为 5.4934%,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6.7275 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总股本比例为 1.4856%。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 832.4721 万股,占比不超 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404.2554 万股,占比不超 0.4856%。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