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胜华欣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胜宏的上层股东宏大投资的通知,陈涛先生将其持有的胜华欣业的 39%的股权,以及持有的宏大投资的 35%的股权转让给其配偶刘春兰女士,并就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陈涛将持有胜华欣业的 51%股权,其配偶刘春兰将持有胜华欣业的 49%股权;陈涛将持有宏大投资的 35%股权,其配偶刘春兰将持有宏大投资的 35%股权。同时,公司实控人陈涛与其配偶刘春兰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刘春兰就其所持胜宏科技的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与陈涛保持一致行动,并按照陈涛的意见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