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指导意见》指出,特医食品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对上述人群的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指导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应从 3 个方面规范管理和使用特医食品。在体制机制层面,确立特医食品使用管理部门或小组,建立特医食品供应目录及各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特医食品领取、使用和收费等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建立特医食品采购、贮存、销售、使用、召回等院内管理各环节的使用规范;在使用环节,确保特医食品来源合法规范,落实专区专柜销售制度并保存销售信息,规范收费管理并鼓励纳入医疗机构相关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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