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清新环境公告称,公司就弘光能源琼中加钗 1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恒源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众创聚鑫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请求解除案涉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主张被告支付 EPC 款项、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赔偿等合计 2.66 亿元(暂定),并就相关资产、股权、收费权等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 5761.9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本次诉讼尚未开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清新环境公告称,公司就弘光能源琼中加钗 100MW 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恒源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众创聚鑫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请求解除案涉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主张被告支付 EPC 款项、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赔偿等合计 2.66 亿元(暂定),并就相关资产、股权、收费权等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 5761.9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本次诉讼尚未开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