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坚科技公告称,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此前披露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经查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相关披露与实际不符。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5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明根给予警告,并处 1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鲍嘉龙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兼副总经理戴勇斌给予警告,并处 80 万元罚款。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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