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清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 清越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 万元、764.53 万元、2358.16 万元,占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2022 年度虚增利润总额 4711.5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53%,2023 年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 4753.6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5.10%,且未及时披露补缴 4441.99 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72 亿元罚款;对高裕弟等 4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 400 万元至 1050 万元不等罚款,并分别采取 3 至 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证监会正式决定书为准。
*ST 清越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 万元、764.53 万元、2358.16 万元,占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2022 年度虚增利润总额 4711.5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53%,2023 年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 4753.6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5.10%,且未及时披露补缴 4441.99 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72 亿元罚款;对高裕弟等 4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 400 万元至 1050 万元不等罚款,并分别采取 3 至 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证监会正式决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