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扩围”,吸纳青年就业最高可获 1500 元/人补助
近日,四川 4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现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享受对象扩大至参保企业和社会组织,返还标准按国家规定上限顶格执行,即 1500 元/人。根据《通知》,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4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 60%返还。参保企业划型、劳务派遣企业申领办法仍按上年规定执行。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近日,四川 4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现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享受对象扩大至参保企业和社会组织,返还标准按国家规定上限顶格执行,即 1500 元/人。根据《通知》,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2 个月且无历史欠费,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4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 60%返还。参保企业划型、劳务派遣企业申领办法仍按上年规定执行。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