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
龙建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就陈五星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法院判令公司向陈五星支付工程款 2374.60 万元、2019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工程款利息 359.01 万元,以及后续对应利息、保全申请费 3658.93 元,并负担部分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本次诉讼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执行,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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