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慢报
2 小时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 4 日发布“管理提示”,明确机构或个人用户在微短剧播出平台上使用账号上传的微短剧,由播出平台履行内容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凡播必审制度。
针对用户上传的符合一类、二类分类标准的微短剧,应当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播出平台不得传播个人上传的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
Home
Powered by
BroadcastChannel
&
Sep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