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利达: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 利达公告称,公司及顾益明等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 17.03 亿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900 万元罚款;拟对顾益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1620 万元罚款,同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孙振华等其余 4 名责任人分别处以 210 万元至 380 万元不等罚款。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本次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正式决定书为准。
*ST 利达公告称,公司及顾益明等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 17.03 亿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900 万元罚款;拟对顾益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1620 万元罚款,同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孙振华等其余 4 名责任人分别处以 210 万元至 380 万元不等罚款。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本次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正式决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