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法买卖、租用、借用等方式违规获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作为犯罪资金结算工具,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防范同类风险,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结合相关案例作出如下风险提示:一、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应由本人实名开立并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账户。二、切勿因一时小利出售、出租账户,甚至配合实施转账、套现,实施上述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刑事、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一系列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措施。 三、切勿因亲友关系违规出借账户,无论是否实际获利,均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法买卖、租用、借用等方式违规获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作为犯罪资金结算工具,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防范同类风险,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结合相关案例作出如下风险提示:一、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应由本人实名开立并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账户。二、切勿因一时小利出售、出租账户,甚至配合实施转账、套现,实施上述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刑事、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一系列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措施。 三、切勿因亲友关系违规出借账户,无论是否实际获利,均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