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ITC 发布对具有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视、显示器及其组件的 337 部分终裁
9 月 9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视、显示器及其组件(Certain Video-Capable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mart Televisions, Monito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95)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作出的初裁(No.17)不予复审,即 Dolby Laboratories, Inc.成为第三人(intervene)。
9 月 9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视、显示器及其组件(Certain Video-Capable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mart Televisions, Monito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95)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作出的初裁(No.17)不予复审,即 Dolby Laboratories, Inc.成为第三人(interv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