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上限 20 万元
金十数据 9 月 17 日讯,9 月 17 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内容如下:一、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在西安市行政区域 1 年(含)内新购自住住房或拥有自住住房满 15 年的,购房人(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 1 套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0 元,上限 20 万元。二、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在西安市行政区域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配偶每满 12 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 1 套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额度标准为建筑面积 90㎡(含)以下,每年不超过 3000 元;90㎡以上,每年不超过 4000 元。三、支持危旧房更新提取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符合危旧房更新条件的,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更新。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改造费用。本通知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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