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网络营销再迎监管举措 机构与平台分工正重新厘清
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 月 30 日正式实施越来越近,基金网络营销再迎新的监管动作。9 月 17 日,上海市证监局向辖区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下发《关于做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的通知》,在此前监管口径基础上,对合作对象、第三方平台收费、基金申赎转接渠道、自营 App 建设等提出进一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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