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不超过 12 亿元
金十数据 9 月 30 日讯,东阳光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两家公司拟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6 亿元人民币(含),合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12 亿元人民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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