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 2026/516/AD38R1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裁定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将有损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决定暂停实施反倾销措施至 2027 年 8 月 10 日(含),与此同时,决定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awn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暂不适用价格承诺协议。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 80%的颜料,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 3206110000 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
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 2026/516/AD38R1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裁定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将有损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决定暂停实施反倾销措施至 2027 年 8 月 10 日(含),与此同时,决定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awn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暂不适用价格承诺协议。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 80%的颜料,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 3206110000 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