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被收回 部分生产线停产
新乡化纤公告,公司位于牧野大道与耿黄大道西北角、面积约 98.85 亩的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拟由新乡市凤泉区政府有偿收回。公司拟与新乡市凤泉区政府签署补偿协议,首期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合计为 5123.34 万元,后续将根据拆迁进度、资产处置及验收等情况另行签署相关协议。鉴于前述土地使用权变更,公司决定自 10 月 12 日起对公司北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线及子公司星鹭科技实施停产,预计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 2.6 亿元,减少利润总额约 4000 万元。除此次停产的生产线外,公司其余主要生产装置保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