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截至 7 月末各地发行置换债券 1.73 万亿元 完成 2026 年 2 万亿元额度的 86.7%
财政部发布 2026 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其中提到,存量隐性债务风险有效缓释。

一是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地方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截至 7 月末,各地发行置换债券 1.73 万亿元,完成 2026 年 2 万亿元额度的 86.7%。

二是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指导地方加快化解融资平台存量隐性债务,依法依规厘清政府和企业权责,加快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配合金融管理部门优化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降低融资平台流动性风险和利息负担。

专项债券管理优化完善。

一是优化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坚持正向激励原则,统筹考虑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额度,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截至 7 月末,发行新增专项债券 2.41 万亿元,支持建设项目超 1.8 万个。

二是扩大“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经国务院批准,2026 年将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新增“自审自发”试点范围。指导督促新纳入试点地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加快发行使用进度。上半年,“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行新增专项债券 1.6 万亿元,占全国发行额的 77%。

三是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指导督促各地健全项目常态化谋划储备机制,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尽快具备开工条件。指导督促“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完善审核标准,加强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项目审核和指导把关,对无收益项目坚决禁止,对重复建设、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加强把关。

四是完善专项债券全链条管理。指导督促各地统筹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和进度,做到早发行、早使用。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扫描式”核查,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推动形成从资金管理到资产管理、从债务端到资产端的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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