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87 亿元
山金国际 10 月 16 日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经自查,吉林板庙子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 2023-2025 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2.87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以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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