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广糖: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ST 广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鸥物流跨期确认收入、未实际交付货物即确认收入且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公司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2355.1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019.54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0%、119.20%;2024 年虚减营业收入 2407.95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869.33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4%、72.50%。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 400 万元罚款,对罗应平、刘宁等 5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警告并处 70 万元至 200 万元不等罚款。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ST 广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鸥物流跨期确认收入、未实际交付货物即确认收入且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公司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2355.1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019.54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0%、119.20%;2024 年虚减营业收入 2407.95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869.33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4%、72.50%。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 400 万元罚款,对罗应平、刘宁等 5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警告并处 70 万元至 200 万元不等罚款。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