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金十数据 10 月 19 日讯,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高地。研究规范完善相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积分制”企业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等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规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适当提高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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