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终审获刑 4 年
据韩联社 20 日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当天就“华城电池厂火灾”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音)有期徒刑 4 年。2025 年 9 月,一审法院韩国水原地方法院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判处朴淳瓘有期徒刑 15 年。法院认定,朴淳瓘违反保持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义务,未能履行确保安全保健的责任,与员工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今年 4 月,进行二审的水原高等法院认为朴淳瓘不负有设置紧急出口的法定义务,也不存在违反紧急出口维护义务的行为,因此推翻了一审对相关部分的有罪认定,同时考量与遇难者家属达成和解,刑期大幅减少至 4 年。20 日,韩国大法院认定二审判决合理,驳回上诉及抗诉,维持二审判决。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