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持股 5%以上股东可交换债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久之洋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以所持部分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符合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投资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发行,满足换股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在换股期内按约定价格换为公司股票。截至公告披露日,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457.55 万股,占总股本 9.75%;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总股本 6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
久之洋公告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以所持部分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符合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投资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发行,满足换股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在换股期内按约定价格换为公司股票。截至公告披露日,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457.55 万股,占总股本 9.75%;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总股本 6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